全面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此前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提醒社会有关方面注意以下事项 ,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定期进行监测
已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
已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 。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标准执行
,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本地相关生产企业对照有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限量要求控制措施,